变态罚女子因业绩不达标被罚吃朝天椒,辣
2024/9/1 来源:不详北京中科白癜风医院公益抗白 http://nb.ifeng.com/a/20180410/6493214_0.shtml
组织和机构或许都会制定一些相关规章制度,对违反或业绩不达标者也难免存在相应惩罚措施,这或许不是什么问题。但是,也有个别商家企业采取了一些过分的处罚方式,比如吃辣椒、喝醋等“变态”处罚方式。
杨女士在湖南长沙一养生会馆工作,9月份因为业绩不达标,被用人单位惩罚生吃苦瓜和朝天椒。据杨女士对媒体介绍,“当时我吃了4、5个的样子,马上就倒在地上了,当时痛得昏过去了。”
医院胃镜等检查结果,被确诊为“浅表性胃炎”,后因病休养在家。更让杨女士不解和惊诧的是,在家休养期间,她被单位工作群移除了。10月15日发工资之后,杨女士申请回去上班,结果被告知让她继续休息,过几天后,杨女士得知,自己所在公司的工牌和工号全都被清了,也被踢出了所有的工作群。
对此,养生会馆负责人承认实施了处罚措施,事后也意识到处罚措施存在疏忽,但表示,处罚方式是得到员工认可的。并提到事发后,杨女士休养期间为对工作进行过有关交接,并索要赔偿,“要挟”公司。而杨女士认为,公司该为此承担相应责任。最后,用人单位表示:医药费一定会给,包括她休息,医院开出的假条,该补助多少也会补助多少。
公司用人制度不应该让员工健康受到损害。不应该用过激和过分惩罚手段,即便是事先经过员工同意,也是不可以的。员工可能因养家糊口被动答应一些事情,但不能因此而忽略自己的有关责任。同时,这种企业文化不论动机如何,都是不可取的。不能为了业绩而无视“人性”,任性处罚。优胜劣汰,绝不是伤害后进。企业也不得不因此承担相应后果。